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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部分

张爱玲文集 全集-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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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身的晃动轻轻地摇摆着。她的脸与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镀上一道蓝边。人事的变化这样多,而她竟和从前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改变,这使他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心里只觉得恍惚。
  他们若无其事地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终没有直接交谈过一句话。也没有人提起罗最近结婚的事。大家谈论着政府主办的西湖博览会,一致反对那屹立湖滨引人注目的丑陋的纪念塔。
  “俗不可耐。完全破坏了这一带的风景,”罗叹息着。“反正从前那种情调,以后再也没有了。”
  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颤动了一下,望到别处去了。
  他们在湖上兜了个圈子,在西泠印社上岸,各自乘黄包车回去。第二天罗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密斯范的笔迹。
  他的心狂跳着,撕开了信封,抽出一张白纸,一个字也没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想写信给他,但是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他们旧情复炽的消息瞒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罗再度进行离婚。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将他当作一个开路先锋,现在却成了个玩弄女性的坏蛋。
  这次离婚又是长期奋斗。密斯范呢,也在奋斗。她斗争的对象是岁月的侵蚀,是男子喜新厌旧的天性。而且她是孤军奋斗,并没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励,像她站在罗的身边一样。因为她的战斗根本是秘密的,结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浑然不觉,决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迹。她仍旧保持着秀丽的面貌。她的发式与服装都经过缜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样与回忆之间的微妙的妥协。他永远不要她改变,要她和最初相识的时候一模一样。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发觉她变老式,落伍,他也会感到惊异与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顺。他送给她的书,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她崇拜雪莱,十年如一日。
  王家坚决地反对离婚。和平解决办不到,最后还是不能不对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钱;法官越是好说话,花的钱就更多。前后费了五年的工夫,倾家荡产,总算官司打赢,判了离婚。手边虽然窘,他还是在湖边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范计划着的格式,坐落在他们久已拣定了的最理想的地点,在幽静的里湖。乡下的房子,自从他母亲故世以后,已经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空着。新房子依着碧绿的山坡,向湖心斜倚着,踩着高跷站在水里。墙上爬满了深红的蔷薇,紫色的藤萝花,丝丝缕缕倒挂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妇照例到亲戚那里挨家拜访,亲戚照例留他们吃饭,打麻将。罗知道她是不爱打麻将的。偶尔敷衍一次,是她贤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约上明天原班人马再来八圈。她告诉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笑她恩爱夫妻一刻都离不开。
  她抱怨他们住得太远。出去打牌回来得晚了,叫不到黄包车,车夫不愿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来的时候兜不到生意。轮到她还请,因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罗又嫌吵闹。
  没有牌局的时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懒得换,污旧的长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补,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的时候的衣服,大红大绿,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
  他婉转地劝她注意衣饰,技巧地从夸赞她以前的淡装入手。她起初不理会,说得次数多了,她发起脾气来,说:“婆婆妈妈的,专门管女人的闲事,怪不得人家说,这样的男人最没出息。”
  罗在朋友的面前还要顾面子,但是他们三天两天吵架的消息恐怕还是传扬了出去,因为有一天一个亲戚向他提起王小姐来,仿佛无意中闲谈,说起王小姐还没有再嫁。“其实你为什么不接她回来?”
  罗苦笑着摇摇头。当然罗也知道王家虽然恨他薄幸,而且打了这些年的官司,冤仇结得海样深,但是他们究竟希望女儿从一而终,反正总比再嫁强。
  只要罗露出口风来,自有热心的亲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
  等到风声吹到那范氏太太的耳朵里,一切早已商议妥当。家里的太太虽然哭闹着声称要自杀,王家护送他们小姐回罗家那一天,还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没有请客,就是自己家里几个人,非正式地庆祝了一下。她称王小姐的兄嫂为“大哥”,“嫂子”,谦说饭菜不好:“住得太远,买菜不方便,也雇不到好厨子。房子又小,不够住,不然我早劝他把你们小姐接回来了。当然该回来,总不能一辈子住在娘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样矜持着,没有开口,她兄嫂却十分客气,极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经提出条件,不分大小,也没有称呼,因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称是她吃亏。只有在背后互相称为“范家的”“王家的”。
  此后不久,就有一个罗家的长辈向罗说:“既然把王家的接回来了,你第一个太太为什么不接回来?让人家说你不公平。”
  罗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他下乡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来,也搬进湖边那盖满了蔷薇花的小白房子里。
  他这两位离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钱,因为离婚时候拿了他一大笔的赡养费。但是她们从来不肯帮他一个大子,尽管他非常拮据,凭空添出许多负担,需要养活三个女人与她们的佣仆,后来还有她们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妈。他回想自己当初对待她们的情形,觉得也不能十分怪她们。只是“范家的”不断在旁边冷嘲热讽,说她们一点也不顾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难堪。
  现在他总算熬出头了,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改变,种种非议与嘲笑也都已经冷了下来。反而有许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艳福。这已经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义上是个一夫一妻的社会,而他拥着三位娇妻在湖上偕游。难得有两次他向朋友诉苦,朋友总是将他取笑了一番说:“至少你们不用另外找搭子。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
  (一九五七年)
张爱玲文集第四卷
编者 金宏达 于青

目  录
十八春
怨 女

十 八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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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八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青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曼桢曾经问过他,他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她的。他当然回答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说那个话的时候是在那样的一种心醉的情形下,简直什么都可以相信,自己当然绝对相信那不是谎话。其实,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第一次看见她的,根本就记不清楚了。
  是叔惠先认识她的。叔惠是他最要好的同学,他们俩同是学工程的,叔惠先毕了业出来就事,等他毕了业,叔惠又把他介绍到同一个厂里来实习。曼桢也在这爿厂里做事,她的写字台就在叔惠隔壁,世钧好几次跑去找叔惠,总该看见她的,可是并没有印象。大概也是因为他那时候刚离开学校不久,见到女人总有点拘束,觉得不便多看。
  他在厂里做实习工程师,整天在机器间里跟工人一同工作,才做熟了,就又被调到另一个部门去了。那生活是很苦,但是那经验却是花钱也买不到的。薪水是少到极点,好在他家里也不靠他养家。他的家不在上海,他就住在叔惠家里。
  他这还是第一次在外面过阴历年。过去他对于过年这件事并没有多少好感,因为每到过年的时候,家里例必有一些不痛快的事情。家里等着父亲回来祭祖宗吃团圆饭,小公馆里偏偏故意地扣留不放。母亲平常对于这些本来不大计较的,大年除夕这一天却是例外。她说“一家人总得像个人家”,做主人的看在祖宗份上,也应当准时回家,主持一切。
  事实上是那边也照样有祭祖这一个节目,因为父亲这一个姨太太跟了他年份也不少了,生男育女,人丁比这边还要兴旺些。父亲是长年驻跸在那边的。难得回家一次,母亲也对他客客气气的。惟有到了过年过节的时候,大约也因为这种时候她不免有一种身世之感,她常常忍不住要和他吵闹。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也还是哭哭啼啼的。每年是这个情形,世钧从小看到现在。今年倒好,不在家里过年,少掉许多烦恼。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到了急景凋年的时候,许多人家提早吃年夜饭,到处听见那疏疏落落的爆竹声,一种莫名的哀愁便压迫着他的心。
  除夕那一天,世钧在叔惠家里吃过年夜饭,就请叔惠出去看电影,连看了两场——那一天午夜也有一场电影。在除夕的午夜看那样一出戏,仿佛有一种特殊的情味似的,热闹之中稍带一点凄凉。
  他们厂里只放三天假,他们中午常去吃饭的那个小馆子却要过了年初五才开门。初四那天他们一同去吃饭,扑了个空。只得又往回走,街上满地都是掼炮的小红纸屑。走过一家饭铺子,倒是开着门,叔惠道:“就在这儿吃了吧。”这地方大概也要等到接过财神方才正式营业,今天还是半开门性质,上着一半排门,走进去黑洞洞的。新年里面,也没有什么生意,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她面前只有一副杯箸,饭菜还没有拿上来,她仿佛等得很无聊似的,手上戴着红绒线手套,便顺着手指缓缓地往下抹着,一直抹到手丫里,两支手指夹住一只,只管轮流地抹着。叔惠一看见她便咦了一声道:“顾小姐,你也在这儿!”说着,就预备坐到她桌子旁去,一回头看见世钧仿佛有点踌躇不前的样子,便道:“都是同事,见过的吧?这是沈世钧,这是顾曼桢。”她是圆圆的脸椭圆中见方——也不是方,只是有轮廓就是了。蓬松的头发,很随便地披在肩上。世钧判断一个女人的容貌以及体态衣着,本来是没有分析性的,他只是笼统地觉得她很好。她把两只手抄在大衣袋里,微笑着向他点了个头。当下他和叔惠拖开长凳坐下,那朱漆长凳上面腻着一层黑油,世钧本来在机器间里弄得浑身稀脏的,他当然无所谓,叔惠却是西装笔挺,坐下之前不由得向那张长凳多看了两眼。
  这时候那跑堂的也过来了,手指缝里夹着两只茶杯,放在桌上。叔惠看在眼里,又连连皱眉,道:“这地方不行,实在太脏了!”跑堂的给他们斟上两杯茶,他们每人叫了一客客饭。叔惠忽然想起来,又道:“喂,给拿两张纸来擦擦筷子!”
  那跑堂的已经去远了,没有听见。曼桢便道:“就在茶杯里涮一涮吧,这茶我想你们也不见得要吃的。”说着,就把他面前那双筷子取过来,在茶杯里面洗了一洗,拿起来甩了甩,把水洒干了,然后替他架在茶杯上面,顺手又把世钧那双筷子也拿了过来,世钧忙欠身笑道:“我自己来,我自己来!”等她洗好了,他伸手接过去,又说:“谢谢。”曼桢始终低着眼皮,也不朝人看着,只是含着微笑。世钧把筷子接了过来,依旧搁在桌上。搁下之后,忽然一个转念,桌上这样油腻腻的,这一搁下,这双筷子算是白洗了,我这样子好像满不在乎似的,人家给我洗筷子倒仿佛是多事了,反而使她自己觉得她是殷勤过分了。他这样一想,赶紧就又把筷子拿起来,也学她的样子端端正正架在茶杯上面,而且很小心地把两支筷子头比齐了。其实筷子要是沾脏了也已经脏了,这不是掩人耳目的事么?他无缘无故地竟觉得有些难为情起来,因此搭讪着把汤匙也在茶杯里淘了一淘。这时候堂倌正在上菜,有一碗蛤蜊汤,世钧舀了一匙子喝着,便笑道:“过年吃蛤蜊,大概也算是一个好口彩——算是元宝。”叔惠道:“蛤蜊也是元宝,芋艿也是元宝,饺子蛋饺都是元宝,连青果同茶叶蛋都算是元宝——我说我们中国人真是财迷心窍,眼睛里看出来,什么东西都像元宝。”曼桢笑道:“你不知道,还有呢,有一种‘蓑衣虫’,是一种毛毛虫,常常从屋顶上掉下来的,北方人管它叫‘钱串子’。也算是想钱想疯了!”世钧笑道:“顾小姐是北方人?”曼桢笑着摇摇头,道:“我母亲是北方人。”世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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