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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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岳庙志略》卷首《岳武穆论》。
②《朱子语类)卷13l,卷132.
③如《宋史》卷451《徐应镳传》载,南宋亡时,太学生徐应镳在原是岳飞故宅的太学,祭奠岳飞祠,然后全家**。
关于岳云是岳飞的亲子还是养子史实考究
(注:资料提供者为云中曦MM)
本来不想提这个话题的,但因为有人提出了“岳云是岳飞养子”的误解,所以感觉有必要开单章澄清这件事。
“养子”之说赫然出现在《宋史·岳云传》中,原本误导普通人的概率就非常高,而几年来经由各种善意恶意的揣测并流布,因此引用云中曦MM收集的关于岳云究竟是岳飞亲子还是养子的资料予以说明。
先来看看《宋史·岳云传》原文:
『云,飞养子。年十二,从张宪战,多得其力,军中呼曰“赢官人”。飞征伐,未尝不与,数立奇功,飞辄隐之。每战,以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先诸军登城。攻下随州,又攻破邓州,襄汉平,功在第一,飞不言。逾年,铨曹辩之,始迁武翼郎、杨么平,功亦第一,又不上。张浚廉得其实,曰:“岳侯避宠荣,廉则廉矣,未得为公也。”奏乞推异数,飞力辞不受。尝以特旨迁三资,飞辞曰:“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升一级,男云遽躐崇资,何以服众?”累表不受。颍昌大战,无虑十数,出入行阵,体被百余创,甲裳为赤。以功迁忠州防御使,飞又辞;命带御器械,飞又力辞之。终左武大夫、提举醴泉观。死年二十三。孝宗初,与飞同复元官,以礼祔葬,赠安远军承宣使』。
下面是几点考辨:
1。事实是岳云是岳飞的亲子,而非养子。传讹中振振有辞提到的“岳飞儿子所撰”之书当是指岳飞的孙子岳珂所编的《金佗粹编》《金佗续编》两书。然而这两书中没有一个字提到岳云是养子或义子。《金佗粹编》的卷第八《诸子遗事》篇中将岳云事迹放在第一位叙述。古人对嫡长子的身份是很看重的,如果岳云是养子,顺序不该是这样。岳珂在书中提及的岳云的时候一律敬称为『先伯』,这也是一个明证。同书卷第八的《遗事》篇中则明确提到『先臣』(按,即指岳飞)的『次子雷授文资』,雷即岳雷,如果岳云是养子,这句话应该说『长子雷』才对。称岳雷为次子的其他史料还有宋人李心传所撰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一二《岳少保诬证断案》,岳飞诏狱的刑案原件中记录了『岳飞次男岳雷系同岳飞一处送下』。这两部相互独立的史料都称岳雷为次子,即承认岳云为长子。
2。个别重要史料中出现“飞养子”的说法是一种误记,而非事实。最明显的莫过于关于岳云第一次随父亲朝觐宋高宗的一条记载,见于李心传所撰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绍兴三年九月庚申)飞养子云年尚少,上亦以战袍、戎器赐之。』《要录》是书的史料以高宗朝的日历和《中兴会要》为主,并广泛参考了大量私家著述。出现一条“养子”记录,很有可能是当时为皇帝记录“起居注”的史官在没有确认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做了这样的记载,而李心传在编撰《要录》时对这个陈述未加详考直接照抄,或者从转注了该陈述的其他官方史料上照抄而来。据我本人的推测,因为岳云的生母刘氏早年与岳飞分开,岳飞在绍兴三年带着十五岁的岳云朝见时,自己的现任妻子和他结婚才不过四年。而据其他史料记载,岳飞有前妻刘氏这件事直到绍兴八年才被宋高宗(朝廷)知道,因而绍兴三年时在离岳飞的私人圈子较远的朝廷(如史官,而非军中)造成某些误解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真有这个谣传,到此也就是它的最大程度了。
3。但是,我们有相当大的理由相信这个误解至少在岳云被害时已经解开了。如前文所述,《岳少保诬证断案》中揭示的刑案原件中已正确地使用了岳云是长子的说法。并且,同样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在卷一四三中提到岳云在冤案中被诬陷的罪名:『飞长子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举醴泉观云坐与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机密事。』这里又称岳云为长子,这显然是因为《要录》的编撰者取材于不同的记述,而疏于与绍兴三年的记载对照核实的缘故。
4。《宋史》成书于元代,编撰者多半不会特意去考辨岳云与岳飞的关系这种小细节,则很有可能同《要录》绍兴三年的那条错记一样,是因为照抄了某条错误的日历。由于当时的一些历史原因,《宋史》那么庞大的工程竟然拖到元顺帝至正三年才开始编撰,有关史臣只是在宋朝大量的国史、要录和会要的基础上稍加裁剪,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编撰完毕,这种级别的小误恐怕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宋史》中的缺漏谬误处比这更严重的还有不少呢。
5。《金佗续编》卷第十三之《先兄甫等复官省札》中引用了岳云妻巩氏所上的一个申状,内有:『伏睹(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同奉圣旨指挥,故岳飞与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氏故夫云见有男二人:甫二十五岁,申二十二岁,女大娘二十四岁;故夫弟雷现有男四人,经二十一岁……见在潭州同居,并系枢密亲孙……”。这句话曾经被网友普遍理解为,巩氏在强调岳云的儿女是岳飞的亲孙,以此作为岳云是养子的说法在当时已流行的证据。但如果你理解我上面所说的第1-3点,应该可以推测到岳云是养子的传言也许根本没有存在过,或仅是在小范围的人群中存在过,如绍兴三年被修“起居注”的史官误会过。即使真的有过误会或者传言,可能在绍兴八年岳飞有前妻刘氏的事实被揭示出来时就已不攻自破了,所以到岳飞、岳云被害时,刑案原件中已使用了〃长子〃的正确说法。巩氏申状中的那句话,重点不是“岳云的儿子是岳飞的亲孙”,而是“岳雷的孩子们『并系阿翁枢密亲孙』”,原文中『并系』与『同居』在语意上是相对应和接续的。因为当时岳雷夫妇已亡故,宋廷访求岳飞后人特与录用,总需要确认一下身份的真实性。在岳雷夫妇亡故的情况下,由巩氏来确认和她一起居住的岳雷孩子们是岳飞的孙子是合理并可以接受的。
6。我也在网上看到过一种说法,认为岳珂写《金佗粹编续编》时没有明确的一句话来为岳云是养子的说法辟谣,并据此做了更进一步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想。根据前文的分析,到了绍兴十一年岳云被害时,已经没有岳云是养子的说法了。不论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十一年所取材的记述,还是《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收录的刑案原件,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因此到岳珂编撰《金佗》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明确的需要去辟谣。
7。《宋史·岳云传》中并未完全包括岳云的所有史实,这里暂且不谈。有两处明显的小误这里顺便指出。第一处错误是,『颍昌大战,无虑十数,出入行阵,体被百余创,甲裳为赤。以功迁忠州防御使,飞又辞』,按照史料中存有的岳云升官制词,颖昌大战后,岳云所升迁的官名应为“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与“忠州防御使”在南宋武官的官阶体系中是不同的,简单地说前者所指为“遥郡防御使”,这个人的官阶仍以“左武大夫”为准,是从五品;而后者单说“忠州防御使”,不带前面的“左武大夫”为落阶官,是正任防御使,是正五品。第二处错误是,『终左武大夫、提举醴泉观。』,这里又把『忠州防御使』漏了。在宋代正任官素有『贵品』之名,而遥郡官亦不失『美官』之称,这五个字漏与不漏还是有大差别的。(文:云中曦)
关于《惊宋》的一些说明
《惊宋》是新晨写的第二本书,也是第一次尝试写历史小说。
众所周知,历史小说是所有网络小说中最难写的一种,对作者的文笔、情节设计,人物塑造均要求很高。用我编辑的话说,你写玄幻文把配角写成小白了读者或许还不在乎,但历史文把配角写成小白了读者就会果断弃文了。所以,从今年一月份新晨打算写这本小说开始,就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以完善充实大纲及设定,光是准备的南宋初期的人物、风情、科技、经济等资料都有数万字。新晨甚至还写了一篇6000字心得体会,内容是对如何写这篇小说的思考。
从一月份正式动笔到五月中旬开始上传,新晨在编辑的指导下,一边写老书《魔盗传奇》,一边写新书《惊宋》,花费了很多心血,光是写废的稿子就有十万以上。刚开始时,新晨还是用的小白文写法去写,那个文笔就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用编辑的话说,是完全没有历史味道。后来慢慢的,随着新晨的努力,文笔提高了不少,至少现在已经没人说新晨文笔很差,小说没有历史味道了。
新晨说这么多,只想告诉大家,新晨真的是很努力地在写这本书,虽然小说难免会有所缺陷和不足,但请大家能给新晨一些宽容。作为一名新人作者,最希望的就是小说能得到读者们的支持。
纵观起点的历史小说分类,数量最多的便是三国、明朝和清末民国这三大时期的小说。写宋代的小说为数不多,而现存的宋代历史小说又九成以上集中在北宋,南宋的历史小说,尤其是岳飞抗金这一时期的历史小说基本是空白。但新晨一直都为岳飞和岳云父子被赵构和秦桧害死的事而愤概不已,便萌发了写一部改变岳飞命运的架空历史小说。这对新晨来说,难度可是不小,因为别人都有同期小说作参照,而新晨却是没有同期小说作参照物的,全得自己摸索创作。
其实新晨最开始也很迷惑不解,岳飞可是咱们中国历史上响当当的民族英雄啊!在古代武将之中,恐怕除了关羽,就是岳武穆的名头最响了。可为什么别人都不写这个时期的小说呢?
当小说开始上传之后,新晨才发现,写岳飞抗金这一时期的小说还真不好写啊。别的不说,光是最开始主角岳云的兵器就让新晨纠结了一阵,有不少读者说岳云是用锤子的,为什么新晨要写成用长枪?其实,新晨查阅了资料后,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宋史·岳云传》中是记载的岳云的武器是铁锥枪,这也和民间一直流传的岳家枪法相吻合。而事实上岳家军从无任何锤法流传下来。如果岳云真的是用锤,那为何他的锤法在正史甚至野史中均无记载呢?而第一次出现岳云用锤子的小说便是大名鼎鼎的《说岳全传》,由于它流传很广,家喻户晓,在影视剧、电影和戏剧中,岳云的形象均参照了《说岳全传》,所以造成大家都以为岳云是用锤子而不是长枪。
这个事情给新晨造成了很大的困惑,由于《说岳全传》的巨大影响力,造成了人们认识上的偏差。如果要迎合部分喜爱《说岳全传》的读者,以《说岳全传》为基础创作,那很多史实都会大变样了,比如说正史中岳飞接到十二道金牌,金国的皇帝是金熙宗(完颜阿骨打的孙子),但在《说岳全传》中,金国的皇帝却仍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这样一来,就完全颠覆了史实了。真以《说岳全传》为基础,那新晨的小说就得动大手术了,更会失去一部分对史实比较考究的读者了。
所以,最后新晨是选择了一条以史实为基础的创作道路,整个故事的发生背景,是以公元1140年七月岳飞接到十二道金牌那个时期为准。人物和事件几乎均按那时的情况予以设定。不过,为了让小说更有吸引力,新晨加入了一些在《说岳全传》中比较出彩,大家印象颇深的人物,比如兀术的军师哈迷蚩,比如兀术的女儿完颜银铃。他们都是《说岳全传》中虚构的人物,在史实中并未出现。
新晨是这样想的:我写这部小说,写到兀术出场,肯定难免要写到他会有幕僚和军师,与其生造一个大家不熟悉的人物出来,不如干脆就用大家耳熟能详的哈迷蚩;
我小说打算写一个兀术的女儿,与其编一个人名出来,为什么不干脆就用《说岳全传》中颇有人气的银铃公主呢?
所以,我小说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说岳全传》中比较有名气的人物,虽然他们的名字或许相同,但他们的命运和结局和《说岳全传》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人物了,大家就不要再纠结某某人在《说岳全传》中是这样的,怎么到了《惊宋》里就变成那样了呢?
新晨在这里可以给大家微微剧透一下,后面的内容将会越来越精彩,岳云如何应对秦桧的陷害,赵构的忌惮,改变岳飞的命运;如何在宋、金、辽大三角关系中纵横捭阖,又如何北伐中原,收复河山,都将在后面的篇幅中渐渐揭开谜底。
记得才上传时,有读者问我,新晨你写不写岳飞或者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