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盛夏,我的光年+番外 作者:李小渔(晋江2014-06-05完结)-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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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来,加班费算双倍。”
挂了电话,卓煦晨粲然一笑,“好了,现在可以跟我走了。”语罢,拉着安笙把她塞进车里,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喂,你要带我去哪?”
“等到了你就知道了。”
“be yourself”形象设计工作室,安笙被卓煦晨一路拉着,只好一路小跑跟上他的脚步。
“卓总,您来了?”前台小妹笑颜如花。
“我和你们安总约好了。”
“安总就在办公室里等您。”
卓煦晨看了一眼安笙,“走吧。”
把安笙交给安小茹之后,卓煦晨泡了杯咖啡坐在化妆间外看杂志。
“夏小姐身材条件真好,简直就是天生的衣架。”安小茹挑了一件乳白色抹胸蕾丝小礼服递给安笙,“这是为你准备的,换上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卓先生一个月前订做的,他说这是给即将成为他新娘的女孩。”
安笙把礼服塞还给安小茹,“那你给错人了,这不是给我的。”
“卓先生给我看的就是你的照片啊?因为不知道你的三围,他特意找了一个和你身材差不多的模特过来给我量尺寸。”
“三围!他倒是知道人家的三围。”安笙咬牙切齿。
“夏小姐先把衣服换了吧,卓先生的要求就是你今天一定要艳压群芳,惊艳全场。”
安笙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大概是因为模特的身材更丰满一些,胸口的尺寸稍微做大的一点点,其余的地方到是恰到好处,唯一的美中不足,是肩膀上那块狰狞的疤痕。安笙侧着身子,轻轻抚摸着那块疤痕。
“穿上这个吧!”安小茹拿出一件粉色的獭兔毛披肩,“我是环保主义者,所以皮草都是人造毛仿造的,你不会介意吧?”
安笙摇摇头,“不会,我从来不穿皮草。”
走出化妆师,卓煦晨被眼前绝美的女子惊呆了,早知道她很漂亮,却不知道她美丽至斯,看惯了她素面朝天的样子,如今浓妆艳抹,让卓煦晨的脑袋里蓦然冒出一句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大约就是说的这个意思吧。
有一瞬间,他心想,如果这是他们的婚礼该多好!让这个美丽的女人永远成为他的,今生今世,生生世世。
安笙不安地问,“很奇怪吗。”
“没有,很美!”真的很美,美得让卓煦晨觉得遗憾,如果没有那块疤,如果没有那些残忍的过去,如果他们没有分开过,该多好!
巴克斯城堡,淮江各界的精英齐聚一堂,最后登场的是寰宇国际大中华区总裁卓煦晨,陪在他身侧的女子却不是传说中的未婚妻,而是一个极尽妍丽的美丽女子。
安笙挽着卓煦晨,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她还是不习惯穿高跟鞋。
卓煦晨握住她的手,耳语道,“别紧张,有我在。”
安笙死鸭子嘴硬,“我才没紧张。”
Victor端着香槟,目光已经黏在两人身上足足两分钟了,宁凯恩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Victor,你在看什么?”
“她、她就是Elvis在酒吧里强吻的那个姑娘!”Victor指着两个人,语无伦次。
“哇哦!的确是个难得的美人,我要是Elvis,也会情不自禁的。”
“Kane,Victor。”卓煦晨打了个招呼,拉开安笙挽着他的手握在手心里,“我们去打个招呼。”
安笙皮笑肉不笑,“我能不去吗?”
“不能。”
“Elvis,这位小姐是?”宁凯恩收起脸上吊儿郎当的笑容,拉起安笙的手,低下头轻轻吻了一下,“很高兴见到你,我叫宁凯恩。”
卓煦晨一把拍开他的咸猪手,“把你的猪手拿开。”
“我们又见面了!”Victor端着香槟走过来,“还记得吗?那天在Reborn,我们跳过舞。”
“哦,原来是你啊!”安笙想起来,原来这个人就是那天晚上在酒吧遇到的老外。
卓煦晨咳了一声,伸手揽住安笙的腰将她拉向自己,“介绍一下,夏安笙,我的女伴。”
“夏,”宁凯恩若有所思,“是Summer的意思么?”
“原来你就是Summer小姐。”Victor恍然大悟,“难怪那天Elvis一见到你,整个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眼神都快把我杀死了。”
卓煦晨咬牙笑着,“Victor,你最近中文学的真不错啊!”
“过奖过奖。”
李多萌拉着卓亦蘩过来打招呼,见到安笙不免意外,“安笙,你怎么在这里?而且还跟大老板在一起?”李多萌的眼睛瞪得像乒乓球似的。
卓亦蘩把她捞进怀里,“就你个笨蛋还蒙在谷里,你天天念叨的安笙就是你心心念念想见的,你大老板的初恋女朋友!”
“可是,她不是……”
“死”字还没说出口,卓亦蘩便一把捂住李多萌的嘴巴,“你不是说肚子饿了吗?去吃点心吧!”
“我现在不饿。”李多萌一脸忧伤地看着安笙,“安笙啊!安笙!你骗的我好苦的。”
“行了行了,别演了。”卓煦晨笑道,“安排的不错,今天记你一功。”
与会的大多是些商业名流,还有一些是这些年风头正劲当红明星,其中就有李多萌的偶像汤俊希,她忙着要签名怠慢了自家老公,以至于卓亦蘩一整天脸都是黑的。
安笙注意到一些人异样的目光,这让她觉得很不自在,卓煦晨寸步不离地拥着她,在她耳边安慰道,“别在意,他们是被你的美貌惊呆了。”
“骗人,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没骗你,整个会场里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和你相提并论。”
“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的话信不得。”
“情人?”卓煦晨眼睛一亮,“你这是给我名分吗?”
“你!”
“好啦!肚子饿不饿?我们去吃点东西。”
站了半天,安笙的脚已经快要断掉了,卓煦晨和宁凯恩打了个招呼,拉着安笙走出城堡,“你辛苦啦!把高跟鞋脱了,我背你。”
“不用。”
“谭怀亚说的真没错,盛夏你就是个别扭狂。”卓煦晨弯腰抱起安笙。
“你放我下来,裙子那么短,我要走光了。”
“放心,我会很小心的。”
两人坐到车上,卓煦晨脱了西装,“接下来我们去哪?现在是下午三点,今天,我们还剩下九个小时,不如去兜风。”
“我有一个想去的地方。”
“哪里?”
“墓地。”
安锦和安盛夏之墓。
chapter 34(修)
安笙找来墓地管理员,把尘封十年的墓穴打开,新来的小管理员有些不情愿,毕竟这下面埋着的是一坛骨灰,不管为何原因开墓,都是对死者的打搅。
“没关系,这个是我的墓。”
小管理员吓得面色死灰。
“我买给自己的,现在是个衣冠冢。”
墓穴打开了,里面放着一只铁盒,外层的漆锈掉了一部分,大部分还算保存完好,安笙把它取出来打开,里面用塑料袋包着一个大信封。安笙打开信封,从里面掏出一叠照片,一些已经受潮泛黄,还有一些黏在一起,如果撕开画面就会受到损毁。
“这就是我葬在这里的东西,曾经的自己。”安笙一张一张翻看着那些完好的照片。“你看,好多都坏掉了。”
卓煦晨拿过她手中的照片,他当然记得,这是那一年,安笙还是盛夏的时候,她去杭州学画时他送给她的,一台拍立得和100张相纸。
“你还给我的99张。”安笙端着盒子,笑中带泪,“那天你走后我哭了,可我庆幸你什么都不知道,如果那时候你知道是你妈妈把我推下楼梯孩子才死掉的,如果你知道你妈妈害叶子受伤害我哥坐牢,那样你也许就真的被我毁了,你会和你妈翻脸,也不肯去上大学,大概会带着我躲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那就不会有现在的你,我们贫困潦倒,为了活下去而挣扎,这些年无数次回想过去,却一次都没后悔自己的选择,卓煦晨,或许你的生命中本就不该有我。”
“你觉得我会感激的选择?感激你为我着想吗?”卓煦晨伸手抹去安笙眼角的泪,语气并不激烈,也并非质问,“你知道为什么我只还给你99张照片吗?因为第100张是我们的合影,这些年我一直随身带着,别说什么你会毁了我,我的生命里不该有你这种傻话,我不认同也不承认。”
“我说过,我过不了自己这道坎,我妈的死其实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无法原谅自己。”
卓煦晨紧紧抱住安笙,生怕下一秒她就会消失不见,“你不用原谅自己,也不用原谅我,如果你不能接受我,那我们就保持现状,如果、如果有一天你要结婚,”卓煦晨的心沉到谷底,“那我就会永远离开。”
安笙抱紧卓煦晨,把脸埋在他胸前,不会有那样的如果,就是他不回来,她也决定这一生都不再去爱谁,就这样孤独一生,大约是最好的结局。
“盛夏,你知道吗?你隔壁那块墓地我早就买下了,那时候我想着,既然活着不能在一起,那么死了我一定要埋在你身边。”
安笙抱着他,贴着他坚毅的胸膛,耳边是铿锵有力的心跳声。
“卓煦晨,你已经有未婚妻了,她很爱你,比我更爱你。”
“可我爱你。”
“卓煦晨,我需要时间,不知道要多久,可我会试着走出来,走出夏安笙的保护色,找回属于安盛夏的过去。”
每一年夏季风暴来临之前,淮江总是出奇的宁静,阳光璀璨,碧空如洗。
著名八卦杂志西红柿周刊大费周章,用了整整一个版面报道寰宇国际周年会的主角——大中华区总裁和他的神秘女伴。
“卓先生,这篇报道您还满意吗?”说话的叫林波澜,西红柿周刊王牌记者,资深狗仔,除此之外她还是李多萌大学同寝四年的死党兼室友。
卓煦晨和安笙的照片占据了整个娱乐版头版,正面高清特写,两人的表情亲昵而自然,执手相携的一对璧人。“林记者,谢谢你,希望我们接下来合作愉快。”
送走林波澜,卓煦晨躺在沙发上小憩,这些天他为了西城新寰大厦的奠基仪式忙的焦头烂额,已经连续一周没有睡上一个安稳觉,再过三个月,“时光年轮”正式开放,他可以向公司申请一个长假,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和安笙培养培养感情。
十年的伤痕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愈合,他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卓煦晨掏出手机,给安笙发微信,“今天在忙什麽?”
很快收到回复,“今天店里不忙,我在画画。”
嘴角的笑容不可抑止的扬起,“那我下班去接你,我们一起吃完饭好不好?”
过了两分钟仍没有回复,卓煦晨沉不住气想再发一条,手机再次响起,“我去你公司找你吧,你好好工作,不许开小差。”
卓煦晨握着手机狠狠地亲了一口,如果不是李多萌在外面,他简直要情不自己地欢呼了,卓煦晨拍拍自己的脸,正襟危坐,“萌萌,你进来一下。”
李多萌正对着镜子专心致志的夹睫毛,听到大老板召唤,慌忙丢了家伙冲进办公室,“卓总,有什么吩咐?”
“公司附近有什么好吃的馆子?推荐几个,要有情调的。”
李多萌眼前一亮,“卓总,你是要跟安笙一起吃饭吧?”
这家伙鬼精鬼精的,什么事都瞒不过她,卓煦晨微笑着点头,“嗯,所以你知道什么样的馆子最适合对吧?”
“下什么馆子?”大老板真是太不懂浪漫,“卓总,想要和安笙重温旧梦,当然是两个人一起买菜,然后手牵手回家,一起下厨,吃饱喝足坐在沙发上看个爱情文艺片之类的。”她和她们家卓亦蘩就是这么干的,不过看的不是爱情文艺片,而是恐怖片。
“好主意。”
下班以后,卓煦晨给安笙打了个电话,两人在停车场见面,然后开车去了市中心的家乐福,今天是周五,超市里人满为患,好心情的两人推着购物车,悠闲地挑挑拣拣,一般是卓煦晨把菜丢到车里,安笙拿起来检查,然后在丢回到货架上。
“喂,我拿下来你再丢回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买完菜?”卓煦晨抗议。
安笙扬了扬刚从车里捞出来的大白萝卜,“你看你挑的,这萝卜马上就要坏掉了,卓公子,你回国之后没自己买过菜吧,超市里的菜到下午都不新鲜啦!”
“你有多久没有叫过我卓公子啦?”卓煦晨凑到安笙耳边,“好怀念!”
安笙别过脸假装没听见,“这个上海青还可以,我们早就不在超市买菜了,家里的菜都是少琪种的,新鲜又环保,不打农药无公害无污染。”
一听到白少琪的名字,卓煦晨的笑容僵在脸上。
安笙指指不远处的货架,“卓公子,不如我们晚上吃火锅吧,这样就不用做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