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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倾听自己-第17部分

小说: 倾听自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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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前夕,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他来看我时穿着一件姐姐织的紫红色棒针毛衣,一件有点劣质的蓝色西服外套,而我的外表也没好到哪去,套着一件姐姐淘汰的深红色毛衣开衫。我俩一见相视而笑,一起在外面的夜市吃了炒面。回到我的宿舍,我们并肩坐在单位配发的办公桌前聊天,还没说几句,宿舍停电了,我点着蜡烛,继续我们的谈话。他突然问了一句“你愿意嫁给我吗?”尽管他后来说在话出口之前他几乎浑身发抖,心都快跳出来了,但我看他掩饰得很平静啊,道行够深的。我竟然丝毫没有犹豫就点头说“嗯,我愿意的,愿意”。我完全忘了四年前我曾不假思索地对他说过“这世上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的决绝了。他露出难以置信的笑,眼光里满是深情。这一次,他是伸出两只手紧紧捂住了我的双手,我这才感受到他的颤栗。

啊呀,我后来无数次嘲笑我自己,也太不矜持了,也太不浪漫了。没有鲜花,没有情书,没有戒指(更别提钻戒了,要说礼物只有他开会的纪念品一个花布床单),没有特别的场合,没有单膝跪地,甚至没有一句甜言蜜语,在那个烛光摇曳的夜晚,就这样私定终身了。

揣着甜蜜,我们漫步街头,没有遇见传说中的圣诞老人,但被一个自称崆峒山道士的白须老人拦住,他拉着我的胳膊说“姑娘,一看你就是有福之人,流到谁家谁家旺。”为了这句吉言,他追上去给老人给了十元钱。(人家不是街头算命的,没有主动要钱。要知道当时我们的工资才一百元刚过点呢。)

走在深夜的街头,(那时候我在的城市圣诞节气氛似乎不是很浓,街上有点寂静了。)突然从一个音像店传来童安格《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的歌声,我一下就拉住他停下脚步,一起驻足静听“午夜的收音机轻轻传来一首歌,那是你我都已熟悉的旋律。在你遗忘的时候,我依然还记得。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童安格是我大学最喜欢的歌手啊,我最喜欢他的《让生命去等候》,每次聆听都有心动的感觉,但是这一晚,这首《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更加深刻地嵌入了我的内心。

我们当时还不在一个城市,我甚至都没有考虑更现实的问题,倒是他答应为了和我尽早在一起会准备考研。不过分别不久,他在那个无聊的小农口单位工作到元旦刚过完就毅然辞职了,随一个来到开发区落户的民营企业一起来到我在的城市。他整天辛苦地忙于给老板创业,而我安安稳稳地上着班。

我们一起看过电影《天堂窃情》,这个电影改编自中世纪最著名的浪漫爱情故事,我们被哲学家阿贝拉尔与他的学生爱洛伊丝那绝望而惊世骇俗的爱情感动,他才说他有这本书,我竟然没有读过,更不知道书里的线描插图出自我钟爱的席慕容的手笔。嗨,我还以为自己对席慕容很了解,算席慕容的FANS呢,真妄为文科生。我后来才知道他看《围城》的历史更是比我早几年,在老家书店7角2分钱时就买过了。我也知道了他最欣赏的中国作家是文革时自沉于太平湖的老舍。我老公学的专业是植物生理,他除了对我谈起《SICENCE》和《NAITURE》这样我从未听说的科学杂志,对我本以为是中国人的洋鼻子汉学家费正清、孔飞力、史景迁等竟然也如数家珍。

 我的爱情(二)

他除了请我吃过几次担担面,也送给我两本精装版的书,他大概是投我所好,买这样文艺的书。一本是《简爱》,扉页写着“精神因乐悦而结合,肉体因痛苦而结合”;另一本是《飘》,扉页写着“停一停吧,你真美丽!”就这么两本书和他的题赠,差不多算是我俩的定情物。《简爱》里的那句话“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一样地触动我们心灵;我们也共同慨叹于《飘》里所阐释的珍惜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并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在我们拍完结婚证用的黑白证件照,从照相馆出来,突然遇见了他的初恋女友,也挽着一个男孩在逛街。哈哈,我从没有见过这个女孩,他们毕业后也再未谋面,竟然就在这一刻遇见了。难道是命中注定吗?我们上前很坦然地打了招呼,然后擦肩而过,走上各自的人生旅途。

婚后一周,他留给我一本《理想的婚姻》,就开始频频出差,我还没有完全适应婚姻生活,几乎像丢了魂似的,在静静长夜里感受着一个人的孤独,也时时等着他不顾同事嘲笑,每到一个落脚点就急急打来的长途电话。那时经常会接到他从各地寄来的包裹,除了衣服还有皮包、钥匙包、项链、发夹、梳子、吊袜带(我一次都没有用过),甚至特快专递来的鞋子,我美滋滋地听着我的朋友和同事夸奖他的品味。

在我们十多年的婚姻生活里,我承受了很多,也感受了很多。沉湎过两人世界的甜蜜,也享受着三口之家的温馨。应了“鸡犬不宁”的老话(我们的属相),太多的争吵破坏了曾经的美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几乎没有了生活目标,也渐渐迷失了自我,不知不觉变成一个标准的“怨妇”。我似乎不再用宁静平和的心宽容他的特立独行,只想要一个世俗的幸福生活,偏偏他更注重精神享受。他也开始不能容忍我对物质生活的渴望,而忽视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我们难免碰撞,在一起时怨恨好像聚拢来了;而分开怨恨又都消散了,我一个朋友说我们简直是一对“怨偶”。不过,虽然磕磕绊绊,但我们能始终坦诚相待。

在很多的日子里,我们苦恼为何彼此深爱的两个人会相互伤害的遍体鳞伤。我们体会过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无奈,也经历过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的情形。在无数次激烈争吵甚至动手打闹的冲天怒火中,有时候真恨不得将我身边的这个男人千刀万剐以解心头之恨。但是静下心来,我想如果我们俩人必须有一个要离开的话,我宁愿离去的是我;如果需要,我甚至愿意用我的生命换取他的生命。在我看来,我是个平庸的人,只是因为幸运,得到了我能得到的一切;而他,除了我和儿子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徒有一肚子不合时宜和满脑子踌躇满志。我对自己已经非常知足了,可是他还有多少抱负没有施展,还有多少才学在大脑里静静沉睡呢。在我看来,我是个平庸的人,只是因为幸运,得到了我能得到的一切;而他依然是个孤独的奋进者,我愿意默默相伴他去实现深藏心中的梦想。

让我用从年轻时起就喜欢的席慕容的诗歌来做个结尾吧,这些浅显的诗句值得我们用一生的厚重去体会。这是个纷杂的现实世界,让我们在心里留一方净土,怀想我们最初的约定,一起守候爱情。

席慕容《抉择》

假如我来世上一遭

只为与你相聚一次

只为了亿万光年里的那一刹那

一刹那里所有的甜蜜和悲凄

那么就让一切该发生的

都在瞬间出现

让我俯首感谢所有星球的相助

让我与你相遇与你别离

完成了上帝所作的一首诗

然后再缓缓地老去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我考初中的记忆

我1976年3月上小学,那似乎是最后一届春季招生,虽然那时小学是五年制,但由于改制秋季入学的过渡,我的小学其实是上了五年半。村里的学校在远近都算是有些规模的,从小学一直设到高中,但教小学的多是民办教师。除了有从城里下放来的数学老师给我教过两年,其他代课的都是民办教师,他们自己的学历本就不高,教学水平有限,教育方式也有些单调粗鲁。(我在我的懵懂少年时里回忆过)我记得班上有个姓马的左撇子的男生,他写出来的汉字偏旁真会左右颠倒,教语文的年轻女教师姓尹,是来自邻村的民办教师,她在几次纠正未果之后突然发力,毫无预兆地用教鞭横抽下去,水笔顿时断成两截,不知溅落何处。全班同学都被这迅雷不及掩耳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一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大家除了低头找找水笔残骸是否在自己脚下外,吐着舌头大气都不敢出。

爸爸担心我和同班的小姐姐在村学校被耽误了,托付当中学老师的姑父给我们转到市郊的小学,这个学校离家大概七里路。虽然从家里走到附近的印刷厂就有公交车了,但那时不舍得每人花6分钱坐车,因此我俩都是步行的。我直到这时都对车辆少见多怪,惧怕过往车辆,总是听到有车驶来时抱住路边的白杨树站定。夏天步行还算好,冬天早上黑乎乎的马路连路灯都没有,就我俩结伴还真有点可怕。我那时还经常和姐姐在路上闹别扭,她虽然怕见生人但别的时间其实比我胆大。有时她嘲笑我胆小,见个车有什么可害怕的,我俩走在路上本来还手挽手的,三句话不投机就甩开手各走各的,谁也不理谁了。可是又不敢离得太远,一路上前后跟着,若即若离,那情景现在想来都觉得可笑。

想起来那时候一分钱就可以在学校门口大柳树下的摆摊老头那里,买到一啤酒瓶盖的麻子过个嘴瘾。即使老头把瓶盖里的麻子堆得再高,那一小盖也就刚好我们手心一捏。五分钱就可以买一罐头瓶盖的麻子了,可以直接装在上衣口袋或者用废纸叠成的纸三角漏斗里,我好像没有那么奢侈得一次花五分钱,我也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没有这样因陋就简的自制量具。我老家盛产松子和麻子,松子当然皮薄肉厚、一咬就开的是上等货,麻子的标准也差不多,但相对颗粒小一些,吃多少也占不了肚子,所以是茶余饭后的好零食。嗑麻子是个技术活,不会嗑的人就那么点小玩意,左咬右咬怎么也对不到上下门牙中间,只好连皮嚼碎咽下去,那时候我妈吓唬我们这样做会长虱子。会嗑的人你只见人家往嘴里送麻子,不见吐壳,那当然不是连皮嚼了。可以半边牙嗑了用舌头把瓤一卷咽下去,而把壳不动声色地拨到旁边腮帮里,攒多了会掉出嘴边,像峰巢一样好玩。我没有那个本事,但一口气嗑十颗麻子不吐壳还是能做到的。

郊区小学是从三年级起教英语的,而我从未学过英语,只听过高年级同学读“CHAIRMANMAO”之类,上英语课简直难捱极了,终于知道什么叫滥竽充数了。年轻傲气的女英语老师(姓马)烫着头发,高昂着头在教室走来走去,点兵点将,一看到她我就羞红了脸,低下头,其实她也根本不会提问我这个连26个字母都不知道的学生。幸亏后来英语课不知为什么取消了,只凭数学语文,我终于可以抬起头了,也很快跟上同学的进度,成绩慢慢名列前茅。

班上有个特别温柔的女孩玲,她说话声音总是低低小小的,非常文静。她的学习一直很好,她爸爸是中学老师,妈妈正是我们小学的老师,老家都是温和善良的浙江人。说起来我姑父和她爸爸是一个中学的同事,她父母就是帮我转学插班的恩人呢。我2001年国庆节在上海参加完大学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携家去了绍兴,探望已经回归故里的这一家人,也见到玲的儿子,正好和我儿子同岁,我们受到他们全家的热情款待。玲陪我们坐着乌篷船飘荡在她吴侬软语的故乡,我才感觉到他们一家人温文尔雅的气质和他们故乡的风土人情是多么和谐。

我总是忍不住感慨命运,我考一中是这个重点中学最后一次全市招生,如果按照划片我家在农村无论如何也和一中沾不上边。如果我不是为了陪姐姐早一年上学,如果我没有转学,如果我没考上重点中学,随便上个城里的普通中学或者继续在村学校读书的话,也许我也不会考入重点大学,我就不知道我后来的命运会是怎样了。当然例外的事情总是有的,可我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啊。人生没有假设,但我还是珍惜我得到的一切,走过的每一步。我不是个迷信的人,也不是唯心主义,有些事情用我爸经常感叹的一样“实在是巧得不能再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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