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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部分

女神的全职兵王-第208部分

小说: 女神的全职兵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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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着走着,霜霜突然惊叫一声停住了,一声惊叫吸引了他,那是一份充满了喜悦与意外的惊叫。

    “怎么了?”

    “你看。”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只见一星萤火悠然飘飞,突然见到这个可爱的小东西,内心着实涌起了一阵久违的记忆。

    霜霜猛然加快脚步追上去,想把这小东西抓到手里。这小东西却像在和她做游戏似的,沿着小路的方向,拐着弯儿往前飞着。

    霜霜做了好几个饿虎扑羊的动作,也没能把这个小东西抓到手里。

    这时,一道魅影从她身旁一闪而过,叶冲的人已经到了她身前。

    霜霜依然睁大眼睛扫描着夜空,好久不见这星萤火,她才转过头来看他的手心。

    他把手指空出一线缝隙,女孩从缝隙里看见萤火在手掌心里闪烁,吃惊的道:“哥,你是怎么做到的?”

    叶冲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回答。

    霜霜孩子般的跳了起来,“给我,快给我……”

    叶冲这才慢慢把萤火虫送到她手中,霜霜合着双手,如捧神明般捧着那小东西,因为生怕小东西突然飞走,只是空出一线细细的缝隙,俯下头从指缝中去欣赏小东西在她手掌心里爬行。

    “我要带回去,找个玻璃瓶把它装起来。”霜霜眼睛一闪一闪的。

    叶冲点上一支烟,迎风甩开额前的发丝,“当初在老家的时候,每当夏夜夜空里飘飞着如满天星星一般的萤火虫,儿时的我们成了真正的追星族,在田野上、村巷里、收割了稻子的稻田中,追逐着到处飘飞的萤火虫,口袋里一定装着一个玻璃瓶。玻璃瓶一般是那种蓝色的墨水瓶,也有少量的西药瓶。它们的出处就千奇百怪了。为了弄到一个能装萤火虫的玻璃瓶,伙伴们的确费了不少的脑筋。家里条件好些的伙伴,家里有上学用尽的墨水瓶,从旮旯里找出来,到村前边的水塘里洗干净就行了,这令其他伙伴都很羡慕。苦就苦在咱们这些穷伙伴,为了得到这样一个玻璃瓶,简直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翻垃圾堆是普遍现象,挖烂泥塘也是常见情况,但这些普遍、常见的情况下能找到玻璃瓶几乎是一种妄想。于是,小学教师办公室、村会计家里就是小伙伴们经常光顾的地方,大家用不太光明也不正大的方法把玻璃瓶弄出来,兴奋得连鼻涕流到嘴巴里也忘了擦。”

第420章 萤火虫() 
“还有这些事,我怎么不知道。”

    “那个时候你还小得很,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事。”

    霜霜皱起瑶鼻:“不就是比我多贪玩了几年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叶冲一笑,接着说道:“那个时候村里有位石头叔,他做会计的时候我就常常去他家和他儿子铁蛋一起玩。他在玻璃瓶的保存上非常谨慎,有点像防贼一样防着我和铁蛋,可我总是能在他不注意或者思想开小差的时候把墨水瓶弄出来,多余的还给其他伙伴用。记得有一年,因为实在弄不空墨水瓶,就狠着心把他还有半瓶蓝色墨水的玻璃瓶偷出来,把里面的半瓶蓝色墨水倒进了村后的厕所里,然后洗净了玻璃瓶,晚上就装进了萤火虫。还有个小伙伴,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也没有地方弄到玻璃瓶,就让自己在中午毒辣的太阳下暴晒了几个小时,然后一个猛子扎到村前边的水塘里,傍晚的时候就发了痧。他的父母用土办法给他刮了痧,仍不见好转后送到了卫生院里。第二天他回家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个圆圆的西药瓶。”

    “那个时候,我们互相之间总要比一比谁的玻璃瓶里萤火虫多,谁的萤火虫发出的荧光更亮。我们总以为萤火虫被关在玻璃瓶里会生活得很安逸,然后会在第二天夜晚再次给我们发出闪亮的荧光。然而,我们总是在第二天傍晚,把前一天抓进去的萤火虫倒掉之后,再去抓新一批的萤火虫装进去。咱奶曾经对我说,萤火虫的光可以省下家里的一盏灯。于是,我总是把装满了大把萤火虫的玻璃瓶带回家,吹灭家里的煤油灯,以求证咱奶所说不虚。但每每这样做过之后,总会发现萤火虫的光这远远比不上煤油灯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光亮,它连自己从床头走到墙角旮旯里去小便的路都照不清晰。第二天我会去找到咱奶去问,为什么你说假话呢?奶就说,不是萤火虫的光不亮,而是你的心不正,眼不明。”

    说到这儿,他便露出会心的微笑。

    “咱奶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说的话句句在理,直到很多年以后想起来都觉得很受用。我现在还记得她当年在油灯下缝衣服的时候给我讲过的故事。”

    “什么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两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一个叫车胤,一个叫孙康,他们两个人都爱好读书。他们白天都要下地干活,到了晚上才有空读书。可是他们都穷得连灯油也买不起,怎么办呢?他们想来想去,都想出了一个能在晚上读书的好办法。一个夏天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乘凉,看见许多萤火虫在空中飞舞,一亮一亮地闪着光。车胤想:要是把许多萤火虫集在一起,说不定能顶得上一盏油灯呢!于是,他找了一块很薄很薄的白夏布,缝了一个小口袋,捉了许多萤火虫放在口袋里。用这个装萤火虫的口袋照着看书,果然能看清楚书上的字。一个冬天的晚上,孙康吃过晚饭,到院子里去看雪。他觉得院子里比屋子里亮多了,就想:雪的反光这样亮,也许能照清楚书上的字吧。他便进屋去拿出一本书来,翻开一看,果然书上的字都看得清清楚楚。他也顾不得天冷,就蹲在雪地里看起书来了。车胤和孙康这样勤奋学习,后来都成了有学问的人。”

    说到这儿,他涩然一笑,笃定的看着女孩:“霜霜,哥是不可能成为那样的人了,但我希望你可以。”

    “嗯,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叶冲刮刮女孩的鼻子,俯下身子从她的指缝里去观赏那只萤火虫在她手掌心里一明一灭的荧光。

    走过这段不长的小路,她就下不十次的透过自己的指缝,观赏着自己掌心里的那只小东西。

    叶冲道:“反正到很快就要装在玻璃瓶里,等下再好好欣赏不行吗?”

    霜霜歪着脑袋咬着手指思索了下,脸色显得有些凝重。不一会儿,她走到一棵小树旁,一扬手,萤火虫就被她抛到了树叶上。

    于是,树叶间,就有了一明一灭的萤火虫光亮。一会儿,那只小小的萤火虫从树叶上起飞,向着夜幕下的田野飞去,一闪一闪的亮光渐渐的就消失在沉沉的夜幕里,看不清去向了。

    它飞走了,霜霜却久久的站在那儿,向着它飞去的方向张望。说不出是失落还是满足,也说不出是等待还是送别。

    “为什么又改变主意了?”

    霜霜望着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幽幽的道:“或许,我们的人生往往就是这样吧,总是在失落与满足之间徘徊,也总是在等待与送别之间踟躇。一只小小的萤火虫,虽然只是我生命中微不足道的过客,可它勾起的想却是无尽的,也是绵绵的。我们回忆的是往事,失去的是时光,我们等待的是希望,送别的岁月。因此,我们留下的往往是缺憾,而向往的往往是圆满。它应该回到属于它自己的地方。”

    叶冲默默的体味着她的话,感觉这丫头的确是长大了。

    他感慨道:“是啊,从前咱奶常说: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一旦眼睛变红,心也就变黑了。她说的一点儿也没错,小时候虽然穷虽然什么都没有,但那个时候真的很快乐,可是后来却渐渐以为拥有的越多就越快乐,事实正好相反。”

    霜霜把头靠在男人肩上,鼻子一酸眼圈红了,“哥,我想家了,我想咱奶了。”

    叶冲轻轻抚着她的秀发,柔声道:“你不是马上就要毕业了吗,等你毕业了哥就来接你。”

    “嗯嗯,说话算数。”说着话她伸手要拉钩。

    他也只好无奈的跟女孩拉了拉钩。

    两人坐在静静的湖边,霜霜依偎在男人怀里,清澈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星光。

    天上突然划过一道流星,她马上闭上眼睛默默的许了个愿,“哥,你猜我许的什么愿?”

第421章 罪恶之城() 
叶冲摇了摇头。

    “我想让上天保佑你和咱奶永远平安幸福。”

    叶冲心里一暖,“嗯,会的。”

    霜霜认真的说道:“哥,答应我,你一定要幸福。”

    “你也是。”

    夜空如洗,晚风犹如情人的小手般温柔,霜霜靠在男人肩头,数着天上的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五颗……”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的便睡着了,安详得好似婴儿。

    霜霜虽然已经长大了,但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每晚都要拉他出来数星星,数着数着就睡着了,然后他每次都要抱她回家。

    每到这个时候她都会睡得很香很甜,很难会轻易醒来。

    这一次也不例外,叶冲轻轻的抱起女孩回到车上,将她妥善的安顿在酒店里这才悄悄退了出来。

    出了酒店回到车里,他看了看表已经接近午夜子时,市政广场上的流浪汉已经打起了呼噜,但这个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女人和女人的身体是这个城市仅次于枪支的城市符号。

    到了这个时候,这个罪恶之城到处贩售着欲望的美学法则。在这里,有一个十分经典的说法:晚上工作的女人,要么铺床,要么就躺在床上。

    没错,这个充满罪恶之城被认为是婚姻的头号杀手,把好好的家庭生生分开,甚至可以在短短的时间里轻易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对于罪恶你还能要求更多吗?

    在奥城北部的灯红酒绿之地,有一个两层楼高的建筑,红白相间的牌子上写着“双峰俱乐部:最好的魔幻表演”。

    门口是一辆挨着一辆的大哈雷,炮筒粗的排气管在灯下发出夺目的光芒。

    当然,他不是去享受这座城市声色犬马的夜生活,而是要去找人聊一聊关于人生的话题。

    进了双峰俱乐部,放眼望去暧昧的灯光下尽是衣着清凉的辣妹,有的推销酒水、有的陪客人聊天,正中央一个圆形舞台是一座巨大的牢笼,三个脱衣舞娘随着音乐尽情摇摆,不时朝着台下的客人摆出各种撩人姿态。

    那些血脉喷张的男人们叫着、笑着、骂着,将大把大把的钞票抛去,不停的抽打在女人身上。

    叶冲找个没人的桌前坐了下来,马上就有一个穿着7寸高跟鞋的兔女郎捧着酒水走了过来,电眼不住闪动,娇声娇气的问道:“牛仔,想要点儿什么?”

    叶冲可不是不解风情的男人,马上还以一个邪魅的笑容:“我要你。”

    女郎妩媚的笑道,“你太贪心了,我问的是你想要喝点儿什么。”

    叶冲伸出手来,在女郎脖颈轻轻划过,那种奇妙的感觉让女郎的神智空白了三秒钟,才发现对方已经随手拿过了一瓶金酒和一只杯子。

    他端起酒杯,朝着女郎举了举,挤了挤眼睛:“你很漂亮。”

    这个男人仿佛有种无形的魔力,让女郎竟然不舍离开,她抿嘴一笑,“如果你一个人喝酒无聊的话,我可以放弃工作来陪你。”

    他耸耸肩,“真遗憾,我已经约了人了。”

    女郎略显失望的摇了摇头,“希望下次还能见到你。”

    “没问题。”

    女郎走后,叶冲一口一口的品着酒,目光在周围扫了一遍,这里有很多穿着铆钉皮衣、裹着头巾的机车男,后背全都印着骷髅图案。

    他马上想起上次在载着许梦琳在66号公路上遇到的那帮人。

    看来真是冤家路窄,闹了半天,这家俱乐部是骷髅党聚会和狂欢的场所。

    他又看了一遍,只是并没发现他要找的人。

    他看了看表,这个时候刚好是午夜零点,好在他有的是耐心。

    一杯酒刚刚喝完,外面传来一阵机车引擎的轰鸣,俱乐部的门一开从外面走进五个男人,清一色的铆钉皮衣、骷髅图案。

    为首那人摘掉头盔,露出一张略显青涩的脸庞,快速的扫视一眼后便带着那些人去往中心舞台边上坐下,他招手叫来一个兔女郎嘀咕了几句,在得到某个答案后不悦的看了看腕上码表“哼”了一声。

    叶冲一眼认出那人正是上次骚扰霜霜的路易斯,双目精光一闪,放下酒杯径直走了过去。

    每个人都会说谎,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要说谎,哪怕是对自己最亲最爱的人也不可避免会说谎,因为说谎是人类特有的本能。

    从前的他总是不忍对那位单纯善良的妹妹说谎,因为他知道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会深信不疑,但是今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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