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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优女盛宴-第21部分

小说: 优女盛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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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懒得理他,只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心里全想着那剩下的五层楼。

    “你刚才不说你背我吗?”实在不行了,耍耍无赖试一试。

    “好吧,上来。”没想到他答应的还挺干脆的。

    我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跳到了他的背上,心里有种窃喜,总算可以远离梯魔了,上吧,青年!

    负重一加,他上了两层也开始踹了,我有些不忍心地问他:“英雄,不行就放我下来吧。”

    “没事,快到了。”他把我往上凑了凑,继续长征。

    还剩最后一层的时候,我从他背上跳下来,其实那样趴着我也不舒服,眼见着胜利就在眼前,我又来劲了。

    打开门,我第一时间冲向沙发。

    “你一身汗,快起来。。。”他又被管家附身了。

    幸好我家不是电热水器,摸着黑,把澡洗了,瞬间凉爽。

    从房间出来时看见他正站在阳台上往下看,我说,你看什么呐,他说,底下好多人乘凉哦,好热闹。

    我往下看看,是有很多人,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

    这画面让我联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家住的还是六层楼房,夏天的晚上我妈就经常带我去家门口的小花园乘凉,每次都能遇到很多小伙伴,大家玩的很快乐。

    可长大了,这种快乐就很难找了,自从搬来这里,即使住在一栋楼里的邻居也都不认识,若不是工作关系,估计我也不会跟小云她们结识。

    “好热闹哦。”他又一次发出感慨。

    “要不,你也搬个椅子下去坐会儿。。。?”我没好气地说。

    “我神经哦,除非你陪我。”他转过来,坏笑。

    “滚!”我转身离开阳台,懒得理他,这辈子我都不想再经历刚才的一幕了,明天起来一定浑身酸痛。

    果然,我的预料没有错,还没下床,我就已经感觉到肌肉的胀痛。

    看了看时间,已是中午,拍了下床头柜的台灯,耶!终于来电了,奇怪,今天那小子怎么没有叫我吃饭呀,估计是昨天他也累了,跟我一样睡懒觉了。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手机响了,一看是天天打来的。

    接起电话,听见天天沮丧的声音,他说一大早接到他爸的通知工作已经安排好,让他立刻回去。

    我问他现在在哪里,他说已经在长途汽车上,我听见话筒那边不时传来的汽车喇叭声和周围的嘈杂,还有他低落又干净的声音。

    “本来想跟你告别的,不忍心打扰你睡觉,就自己先走了,看看时间估计你也该起来了。”他跟我解释他的不告而别,语气无力。

    “没事,你好好上班,现在工作都不好找一定要珍惜。”我强忍着心中的不舒服,一度说着是人都懂的大道理。

    “你不要总是叫外卖吃,自己试着做做饭,身体比什么都重要,还有,没事要多去锻炼锻炼,还有。。”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唠叨,可这一次,听着听着我的心就酸了,怎么听都是离别的口吻。

    “好啦,我知道了,你放心吧,安心上你的班,我这么大人了,还要你教嘛!”我打断他的话,害怕自己真的忍不住哭出来。

    “那我到家再跟你联系,你先吃点东西,冰箱里有水饺。”

    “知道了,你注意安全,到家再聊。”

    挂了电话,我又缩回床上,心里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43。跳槽() 
天天走了,我的世界又回到了从前,装外卖的一次性饭盒每天都会出现在我的垃圾袋里,家里又恢复了杂乱。

    不可否认,我的内心十分想念那个匆匆离去的小男佣,此刻,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世界里,过着细腻的人生,我们不过是对方生命里一段小插曲,凑巧的相遇,必然的分离。

    如果他可以一直留在这里。。。每每想到这个问题,我都会一次次打断自己对他幻想的权利。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这是谁都不能挽救的遗憾,人生没有如果,不可能重来。

    小云过来找我聊天,她的眼睛还没有彻底恢复,看起来有点像科学怪人。

    “别老盯着我眼看。。”她见我看她,用手挡在脸上。

    “好吧好吧,我不看你。。。”我转身给她倒了杯水,把烟灰缸放在她的面前,这女人向来烟不离手,我也渐渐习惯了。

    “哎,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啊,感觉好久没见你了。”她点了一根烟,幽幽地说。

    我把天天的事情全部跟她说了,包括自己的想法,在她面前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她不会笑我,更不会害我。

    小云说,她并不觉得年纪的差距会限制爱情的发生,只要两个人各方面都合拍,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当时震惊娱乐圈的“峰菲恋”不也是姐弟恋嘛,小谢一直都说自己最爱的女人是“女王”大人呢。

    我说,得了,人都走了,即使彼此喜欢也只能不了了知,有多少爱情断送在距离这把利刀下,何况我们的爱情还没开篇呢。

    小云摇了摇头,替我遗憾,好好的小鲜肉就这么被我放跑了。

    小云的故事已经写完了前两篇,字数已达五万多字,她一听已经写了那么多字,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电灯泡,我笑她表情太浮夸,她说她长这么大,连带上小学作业不知道有没有写过这么多的字。

    她问我写作是不是我的爱好,我想了一会,告诉她:“以前是。”

    我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就会失去它的魅力,就像再喜欢听的歌曲,一旦变成闹铃声很快就会听吐了是一个道理。

    小时候,每次我爸出差给我带的礼物基本上都是书,各式各样的书,《世界鬼故事全集》、《名人名言》、《安徒生童话》。。。我小小的书柜在我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摆不下了,而我本身也很喜欢阅读,漫画,小说,各种书都爱看,直到17岁时终于有了写的冲动。

    从来没想过文字可以为我带来经济效益,以前我只是把它视为爱好而已,有一次,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自己的短篇小说寄去了一个杂志投稿地址,没想到半个月后真的有编辑跟我联系,当我去邮局领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高兴的快要飞起来。

    那时候我二十岁,我把有自己文章的那一期杂志买了十本,到处拿给朋友看,从她们羡慕的眼神里,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可等我在公司上了五年班之后,文字再也不能产生任何的惊喜和快感,我唯一的爱好就这样被生活毁成了渣渣。

    我问小云要不要看看我写的内容,她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摇手说:“不要不要,我可不想看。”

    “还有最后一章,不过改写的都写差不多了,看来我要自己编一些了。”想到这里我有些郁闷,我现在真的挺怕些没有素材去写东西,全凭想象力真的很累。

    “要不,我再给你说个人?他算是我最近一次恋爱对象。”小云掐灭香烟,把胳膊搭在我的腿上“哎,你又看我眼。。”

    “没有哦,你跟我说话,我不就自然看了你一眼嘛。。”我赶紧把眼睛从她脸上离开,拜托,我不过是本能的对视了而已。

    半分钟后,我把吃饭的家伙拿了出来,摆在她面前,她哈哈一笑,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起来。

    在潇洒派大概又做了半年,我发现那里的女孩好多都不干了,打听一下才知道最近开了很多新场子,档次比潇洒派高,小费也很高。

    在几个姐妹以身作则的带领下,我也跳槽到了当时新开的而且生意最火的“天宫”,其实对我来说,在哪里做都一样,不过是换个场所重操旧业而已,别的都是假的,生意好,才是真的好。

    相比“潇洒派”而言;“天宫”真的十分高大尚,无论是外部装潢海还是内部的设计,都让人眼花缭乱,仿佛真的上了天堂一般。

    琉璃色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抽象画,颜色极其绚丽,金黄色的大理石地面中间铺了一层质感厚重的大圆毯,巨大的环形楼梯像一条巨龙盘旋在大厅的中间,一进门笔直地站着两排“咨客”,各个美艳动人,身材高挑,毫不夸张的说,那美的都能参加选美比赛了。

    她们清一色的抹胸长尾裙,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很容易就把人给晃晕了。

    才去的时候,我压力还真有些大,心说连咨客都长这样,那“公主”还不各个仙女级别啊,默默地稳住情绪,跟几个原本在潇洒派认识的姐妹走进了新的战斗场所,直接入到她们组里。

    上了几天班,我也很快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天宫”的小费确实很高,比“潇洒派”多了三分之一,这场子的“档次”一高,连我们的身价都抬上来了。

    自从来到“天宫”我再也不跟客人出去,这是我给自己定的底线,小峰的事虽然已经过去,但或多或少留下了点阴影,最关键的是,我不想再那样对待自己的身体,上个平班,其实收入也算不错了。

    我已经做了打算,再干两年存些钱,回省城开个服装店,和丹丹一样从此隐姓埋名,断了这边所有联系,从此再没人知道我的底细,昂首挺胸地做个正常人。

    因为不愿意出台,我的工作有了很大的限制,领班只能带我进那些喝酒的包厢,所以喝到吐对我来说家常便饭,有时连胆汁儿都能吐出来。

    我记得,有一次包厢里的人全走了,剩我一个人抱着垃圾桶吐的昏天暗地,根本停不下来,三个男人只找了我一个“公主”,以三对一的姿态跟我玩筛子,最后自然是我惨败,我喝了三份的酒,却只赚了一份的钱,他们临走时看我喝的烂醉,非常得意,笑的很欢快,像是得了什么大便宜,如果诅咒对人真的会有杀伤力,我相信他们回家以后肯定会报警,因为一个活口都没有,全被我咒死了。

44。世纪好男人() 
呕吐的缝隙,我隐约看到有服务生在打扫房间,张着嘴蜷舌头含糊地问他那几个人都没有给他小费。

    他用抹布把桌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瓜果皮壳抹进垃圾桶里,抬头看了看我说:“这帮人连女孩都不舍得叫,怎么会给我小费。”

    我眯着眼从包里抽了一百块钱出来,晃晃悠悠地递给他,说不好意思刚才喝多了没有为他争取小费,这算是给他的补偿。

    他放下扫把走过来,一把抓过钱装进我的包里拉上拉链,说:“你喝太多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跟他客气,趴在沙发上像一条死狗,过了一会他端了一杯水送到我的嘴边说:“全喝了,这是糖水”语气轻柔。

    我半睁着眼,看他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狠狠地眨了几下眼睛,他还是没有停下来,我被他晃得胃里一阵翻腾,又吐了起来。

    那天的最后是我一直在包厢里间歇性的呕吐,他从沙发上轻轻地把我扶起来靠在沙发上,我挥了挥手让他不要晃,一晃我就想吐,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坐在一边陪着我。

    那时候,我的脑子就像一部接触不良的黑白电视,抖半闪个影像,然后又断片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说你走吧,我睡一会,他说反正下班也没事,接着又去给我倒了杯白糖水。

    不知道是不是白糖水起了作用,过了一个多小时左右,我的脑袋渐渐清晰,眼珠子也能聚焦了,我转头看了看他,发现这小伙子好像还挺帅的,长的有点像古天乐。

    他在一边玩手机,感觉我总是盯着他看,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潘美女,好点了没有?”

    我托着不灵光的舌头问他:“你认识我啊。。”那时候我的意识恢复已经恢复了一大半。

    “嗯,咱两是老乡,我早就知道你了。”他继续玩他的时机,轻描淡写地说。

    “你也是ah的?”听见他说出“老乡”两个字,我觉得很惊讶,出来这么久了还是第一遇到老乡呢。

    “嗯啊,不过我跟你不在一个县,听你口音我就知道。”他收起电话,把被我吐得一塌糊涂的垃圾桶拿去了包厢的厕所,再过一会,又拿出来摆好,我望了一眼,已经被刷干净了。

    突然觉得很抱歉,不但连累他这么久不能下班,还让他清理战场,想想自己的一副熊样,着实有些尴尬。

    “明天,我请你吃饭吧,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虽然喝多了,但是很多画面还是记得,只是有些不连贯,我记得他说他没有拿到小费,所以我更要表示一下。

    “客气什么,都是老乡,你也喝了不少,明天估计身体也不会好受,改天吧。”他对我温柔地笑笑,他笑起来更帅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手机里有一条未读短信“昨天喝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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