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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人骨拼图-第26部分

小说: 人骨拼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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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了。”她对着无线电说。    
    “现在叫她和你一起返回犯罪现场。”莱姆说。    
    “什么?”    
    “要确保她走在你后面。这样她就不会破坏掉任何证物。”    
    莎克丝望着那个年轻的女人,正瑟缩在两辆救援车之间的担架上。    
    “她现在不适合做这个。他割伤了她,伤口深达骨头。她流了好多血,所以老鼠会来咬她。”    
    “她还能走路吗?”    
    “也许吧,但你知道她刚刚经受过什么样的折磨吗?”    
    “她可以为你指点他们走过的路线,她可以告诉你嫌疑犯站过的地方。”    
    “她马上要被送往急诊室,她流了很多很多血。”    
    莱姆踌躇了一下,语调尽量平和地说:“你不妨问问她。”    
    然而,他这种平和是装出来的,莎可丝能听出他口气里隐含的不耐烦。她看出莱姆是个完全不在意别人感受的家伙,而且他根本不想在意。他是那种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他还在坚持。“只要到现场走一圈就行了。”    
    去你妈的林肯·莱姆。    
    “这……”    
    “很重要,我知道。”    
    无线电那端没声音了。    
    她看着莫娜莉,接着,她听见一个声音,不,是她自己的声音在对那女孩说:“我要下到现场去找些证据,你愿意和我一起来吗?”    
    女孩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莎克丝,目光一直射入她的内心深处。接着,眼泪夺眶而出。“不、不、不,我不要,Bittenicht(德语:拜托不要);噢,bittenicht……”    
    莎克丝点点头,捏了捏女孩的手臂。她冲着麦克风汇报,准备好应对莱姆的反应。但他的回答却大出她的意料:“那好,艾米莉亚,你就自己去吧,只要问清楚他们到达后发生过什么就行了。”    
    那个女孩告诉他们,她是如何用脚踢他,然后一直逃到毗邻的坑道里。    
    “我踢了他两脚,”她带着几分得意地说,“把他的手套都踢掉了。他真急了,冲过来勒我脖子,他……”    
    “他没戴手套勒她?”莱姆突然叫道。    
    莎克丝转述了这个问题,而莫娜莉说:“没错。”    
    “指纹!太好了!”莱姆喊了起来,耳机里传来他被麦克风扭曲了的声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多久以前?”    
    莫娜莉估计大约是在一个半小时前。    
    “糟糕,”莱姆喃喃地说:“指纹在皮肤上只能保留一个小时,九十分钟,已经是最上限了。你会采集指纹吗,艾米莉亚?”    
    “我以前从没做过。”    
    “那好,你现在要做了。但是动作要快。工具箱里有一包贴着Kromekote标签的卡纸,抽一张出来。”    
    她找到一叠光滑的卡纸,每张大约五乘七英寸,近似普通相纸大小。    
    “拿到了。要我在她的脖子上撒粉吗?”    
    “不用。把卡纸贴上去,光滑的一面接触皮肤,贴到她认为他碰触过的地方。贴大约三秒钟就撕下来。”    
    莫娜莉坚强地望着天空,让莎克丝依照指令去做。在莱姆的指导下,莎克丝用鼓蓬蓬的马格纳刷,在卡纸上掸了一些金属粉末。    
    “好了吗?”莱姆急切地问。    
    “不太好。只有手指的形状,但看不到明显的纹路。要扔掉吗?”    
    “莎克丝,永远不要丢掉在犯罪现场找到的任何东西。”莱姆严厉地说:“把它带回来,不管怎样我都要看看。”    
    “还有一件事,我差点忘了,”莫娜莉说,“她碰过我?”    
    “你是说他侵犯你?”莎克丝小心地问:“强暴吗?”    
    “不,不,不是那种性侵犯。他触摸我的肩膀、我的脸,摸我的耳朵后面,还有手肘。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捏了我一把。”    
    “你听见了吗,林肯?他碰过她,但又不像要做那种事。”    
    “听到了。”    
    “还有……我还忘了说一件事,”莫娜莉说:“他会说德语,说得不好,就像只在学校学过德语的学生。他还叫我汉娜。”    
    “叫她什么?”    
    “汉娜。”莎克丝冲着麦克风重复说。然后又问那女孩:“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但他就是这么叫我。他好像很喜欢说这个名字。”    
    “听到了吗,林肯?”    
    “是,我听到了。现在快去现场勘察吧,时间浪费得够多了。”    
    莎克丝站起身,莫娜莉突然欠身抓住她的手腕。    
    “小姐……莎克丝小姐,你是德国人吗?”    
    她微微一笑,然后回答道:“很久以前是,隔了两代了。”    
    莫娜莉点点头,把莎克丝的手贴在自己脸颊上。“VielenDank。(德语:谢谢您。)谢谢你,莎克丝小姐。Dankeschö;n。(德语:非常感谢。)”    
    


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14)

    16    
    紧急应变小组的三盏卤素灯全打亮了,冲着阴森森的坑道投射出一道道诡异的白光。    
    独自一人回到犯罪现场的莎克丝,望着地面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有什么东西和刚才不一样了,是什么呢?    
    她再次拔出手枪,伏下身体。“他在这里。”她躲到一根柱子背后,低声说。    
    “你说什么?”莱姆问。    
    “他回来了。地上本来有不少死老鼠,现在全不见了。”    
    她听见莱姆的大笑声。    
    “不,艾米莉亚,老鼠的尸体是被它们的同伴搬走的。”    
    “它们的同伴?”    
    “在哈莱姆曾发生过一个案例。死者被肢解、分尸,很多骨头被分散藏匿到尸身的周围,很大的一个圈子:头骨弃置在油筒里,脚趾盖在一堆树叶下面……这个案子让全城一片哗然,报纸也大肆渲染,纷纷猜测是邪教组织或连环杀手做下的案子。你知道最后我们发现凶手是谁吗?”    
    “不知道。”她生硬地说。    
    “是死者自己。他是自杀的。是浣熊、老鼠、松鼠等动物把尸体搞成这个样子。像收集纪念品一样,没人知道为什么,但它们就喜欢这么做。好了,你现在在哪里?”    
    “在进入坑道的斜坡下面。”    
    “你看到什么?”    
    “一条较宽的主坑道,两条分支坑道,要窄一点。顶部很平坦,用一根根木柱支撑。柱子很旧,有的都开裂了。地面是水泥地,有年头了,上面覆满了尘土。”    
    “有牲畜粪便吗?”    
    “看起来很像。在坑道的中央,我的正前方,就是绑她的那根木柱。”    
    “有窗户吗?”    
    “没有,也没有门。”她顺着那条较宽的坑道望去,地面一直向内延伸,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一股强烈的绝望感向她袭来。“这地方太大了,根本不可能查得完。”    
    “艾米莉亚,放松点。”    
    “我没办法在这里找到任何东西。”    
    “我知道工作量看起来大得吓人,但只要记住,只有三类证物是我们所关心的:物品、和人体有关的东西,以及人物留下的痕迹。就这么多。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就不会太沮丧了。”    
    说的倒轻巧。    
    “还有,现场并不像它看起来的那么大,只要集中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就行了。你现在走向那根柱子。”    
    莎克丝向前走去,两眼注视着地面。    
    卤素灯的光亮很强,但也把物体的阴影拉得更长,显露出至少十几个嫌疑犯可能藏身的地方,她的脊梁骨忍不住一阵阵地发凉。靠近点,林肯,她不情愿地想。没错,我讨厌你,不过我现在需要听到你的声音,哪怕是呼吸之类的声音都行。    
    她停住脚,用珀利灯照过地面。    
    “那里都被扫过了吗?”莱姆问。    
    “是的,和以前一样。”    
    尽管隔着运动胸罩和内衣,身上的防弹衣还是不时摩擦她的胸部。坑道里的温度几乎和外面一样,热得人难以忍受。她的皮肤传来一阵阵刺痒,她真想把手伸到防弹背心里好好挠一挠。    
    “我走到木柱旁了。”    
    “先把附近地面的碎屑吸起来。”    
    莎克丝开动小吸尘器。她痛恨吸尘器的噪音,它会把所有的响动——悄悄靠近的脚步声、手枪扳机声、刀子出鞘声……都掩盖住。她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回头望向身后,不停地伸手摸向手枪,差点把吸尘器都掉到地上。    
    莎克丝望着莫娜莉躺过的尘土地上留下的印迹。我就是他。我正把她拖过来。她用脚踢我。我踉跄着……    
    莫娜莉只可能从一个方向踢过来,背离斜坡的方向。据她说,嫌疑犯没有摔倒,这表明他一定两脚站得好好的。莎克丝往阴暗处走了一两步。    
    “有了!”莎克丝喊了起来。    
    “发现什么了?告诉我。”    
    “脚印,他漏了两个脚印没扫掉。”    
    “不是那女孩的吗?”    
    “不是。她穿的是跑鞋,而这鞋底是全平的,像是礼鞋。两个很棒的脚印,我们可以知道他穿几号鞋了。”    
    “不,鞋印告诉不了我们这个。鞋底可能比鞋子上面部分大,也可能比上面小。”不过它可以告诉我们一些别的东西。在勘验工具箱里有一台电子印像机,是个带有一根棍棒的小盒子,下面还有几张醋酸盐纸。把纸打开,将醋酸盐撒在脚印上,然后用那根棍棒滚过去。”    
    她找到那个设备,把脚印拓印了两份,小心翼翼地装进一个纸袋中。    
    莎克丝又走回木柱。“这里有一根从扫帚上掉下来的麦秸杆。”    
    “从哪里?”    
    “对不起,”莎克丝马上改口:“我们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这里有一根麦秸杆,我正在把它捡起来装进证物袋。”    
    她用铅笔当筷子,熟练地夹起证物。嗨,林肯,你这个混蛋,你知道我一摆脱这该死的现场鉴证工作要去哪儿庆祝吗?我要去中国渡假!    
    紧急应变小组的卤素灯照不到莫娜莉曾逃进的那条分支坑道,莎克丝在光线明暗交界的地方踟躇了一下,才迈步走进阴暗的一边,用手电筒的光束照亮她前方的地面。    
    “说话,艾米莉亚。”    
    “没什么发现。他连这里也扫过了。天啊,他每一点都想到了。”    
    “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只有扫帚扫过尘土的痕迹。”    
    我抱住她,把她拉倒。我气坏了,快气疯了,我要掐死她。    
    莎克丝看着地面。    
    “这儿有东西——是膝盖印!当他勒住她脖子的时候,他一定是骑跨在她腰上。他留下了膝盖印,忘了扫掉了。”    
    “拓下来。”    
    她照做了,动作比刚才快多了,她已经找到使用这套设备的窍门。当她把采集好的证物装进口袋时,有样东西吸引住她的目光。尘土上还有一个痕迹。    
    那是什么?    
    “林肯……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痕迹……像是他们发生打斗时手套掉落的地方。”    
    她打开珀利灯,几乎不敢相信她看到的东西。    
    “指纹!我找到了一个指纹!”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白种男性,个头瘦小·穿深色衣服·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滑雪头套?海军蓝?·深色手套 )   住所(·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交通工具(·黄色出租车·新款轿车·浅色:灰色,银色,米色)   其他(·熟悉犯罪现场工作·也许有案底·熟悉指纹·0。32口径柯尔特手枪·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对“旧东西”极感兴趣·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略懂德语)    
             
    “什么?”莱姆问,同样不敢置信。“不会是她的吧?”    
    “不,不可能。我能看到她倒下的地方,何况她的双手一直被反铐着。这是他捡起手套的地方。他也许以为自己已经扫过了,没想到会漏掉。这个指纹很大很清楚,简直太漂亮了!”    
    “染色,打灯,然后把这杂种的指纹用一比一的比例拍下来。”    
    她只试了两次,就拍出了一张异常清晰的拍立得照片。她感觉此时的心情,就像在街头捡到一张百元大钞一样兴奋。    
    “你用吸尘器吸完那一区,就回到木柱那里,开始走格子。”他对她说。    
    她慢慢地走过地面,前后查看。一次只移动一步。    
    “别忘了看上边,”莱姆提醒她:“我曾经凭着粘在天花板上的一根毛发抓住一名嫌疑犯。他把0。357口径手枪的子弹装在0。38手枪里使用,开枪时有气流向后喷,吹走了他手上的一根毛发,粘到屋顶边的角线上。”    
    “我正在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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