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王朔无知者无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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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洌2008…8…1 21:39:57
第一章
(七七手机网·我爱小说网 odoing)
?这是王朔的第一本随笔集,集中的20多篇文章,多数未曾正式发表,辑一的“我看”均为新写的近作,这次一并结集。首次同读者见面。 王朔的小说很好读,王朔的随笔比他的小说更好读。好读的原因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大部分文章均有的放矢,有感而发,“好处好说,坏处坏说”,比较充分地表达了个人的喜恶与碱否;二是文字的表述直情径行,倜傥不羁,读起来炳炳烺烺,淋漓痛快,尤其是他的那些批评类文字。王朔把他的这本集子定名为“无知者无畏”,“无知”是自谦还是自嘲尚且存疑,“无畏”却是结结实实的事实。 这本随笔集在内容上可归为两大主题,一是谈论自已的作品与创作追求,二是评论文坛有关文学、文化现象。在前一个主题方面,王朔从各个角度讲述了自己从事创作的体验与体会,以及在不同时期的甘苦与得失,真诚的自我剖白,为人们了解其人其作提供了可贵的第一手资料。而在第二主题方面,他批评了相当多的文学、文化现象,辑一“我看”基本上是文化批判专辑,从他自己到著名作家老舍、金庸,从大众文化到港台文化,他都置于同一的平面进行不容情的批评。他看着不顺眼的,不管对象是谁,他都不留情,不手软,在他那里压根没有为尊者避,为贤者讳的礼数。用一个粗俗的比喻,王朔就如同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不管剖解的是谁,拉过来都放在同一个砧板上,手里所持的也是同一把屠刀。尽管这可能会命名一些人感到不习惯,但你不能不承认,他这种人人平等、直截了当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正切近着批评的本义。 肯定王朔批评精神,并不等于认同王朔的所有批评。应当承认,王朔对许多文学、文化现象的批评,有不少是一针见血,深中肯棨的,如由自己的亲历与体验,对大从文化以“大众”为上帝的长与短的分析,对港台文化在本质上是“娱乐”文化的论评等。但他另有一些批评,则只从自己一时的偏狭感受出发,贸然指责或断然否定,加之情绪化的表述,常常使这些批评偏离常轨和难中正鹄。如对老舍《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的武断批评,由《天龙八部》对金庸武侠小说的全盘否定,还有他在行文之中不时冒出来的对他不满意的人和事进行的点评式批评。他的种种结论与述论,似乎仍是由讲理、推理顺势而来,但你总觉得那振振有词又不容置疑的论说之中,含有相当成分的以已度人的成见和以偏概全的偏见,有在科就走向了歪理。因而也应当指出,大王朔的以直率见长的批评文章中,论述不无草率之处,结论不无轻率之处。读者诸君,务请明察。 有人会问,你们已经看出王朔文章的明显不足,为什么还要推出王朔的这部集子?我们的回答有三点。第一,王朔这本集子虽瑕瑜互见,但他所批评的以及自己所表述的,都可视为一种文化现象,而瑕瑜互见是一切文化现象的共性,把这样的一种现象推显出来,有助于人们进而予以关注和进行研究;第二,王朔作为一个有影响的作家,他具有文责自负的资格与能力,他应当而且能够为自己的批评文字负责;第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编辑与出版工作中的基本方针,王朔的随笔文章和批评文字怎么说也还是“百花”中的“一花”,“百家”中的“一家”,理应让这“一花”、“一家”有百花园和争鸣台上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鉴于以上的理由,我们作出出版王朔这本集子的决定。当然,编辑出版者还有守土把关这一重责任。这样的一个职守,又使我们不能不对集子中的文字认真对待。因此,我们经反复审读,对集子中愿拟收入的《我看鲁迅》第一、两篇文章提议删除,对一些表述严重失当的文字提出修改,这些都行到作者的理解与同意,遂使这看起来似乎很难的合作彼此都还不无满意。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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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年前,我们提到香港经常说它是“文化沙漠”,这个说法在很长时间内使我们面对那个资本主义城市发达的经济和令人羡慕的生活水平多少能保持一点心理平衡。那个时候香港人的形象在我眼里是喧闹和艳俗的。我在广州、汕头机场曾亲眼看到他们一飞机一飞机地到达,花花绿绿地下来,人人穿着喇叭裤,戴着金戒指和太阳镜,手提录音机和大包小包的尼龙衣服,都是准备赠送大陆亲友的,随机同到的还有他们托运的无数彩色电视机,而那时汕头除了党政军机关电影院路灯其他地方一律没电,这些电视机录音机第二天便都高价卖给了北方来的倒爷。他们似乎人人都是财主,住满广州汕头仅有的几座酒店和华侨旅行社,每人进出都带着一大堆衣衫槛楼面带菜色的亲友团,一吃饭就开好几桌。我在电梯间经常听到他们认识不认识的互相大声抱怨国内亲戚的贪婪,国内酒店的服务差,有蚊子,想吃的东西吃不到。那时我还不太能分辨香港人和东南亚各国华侨的区别,现在想来那也不全是香港人,也有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等地的华人。随着他们的到来,城市中出现了餐厅中的伴宴演唱、的士、出售二手服装的摊贩市场和妓女,今天已成为我们生活方式或叫消费模式的那些商业活动在最初就是带着深深的香港烙印进来的。 那时我不知道这也叫文化,餐厅中的伴宴演唱会发展到卡拉0K,酒吧乐队;的士会造成广播电台专为有车一族播放流行音乐;摊贩市场除了卖衣服也卖流行杂志盗版光盘和盗版软件;妓女,直接造就了歌舞厅夜总会桑拿室洗头房洗脚屋这些新兴娱乐产业的繁荣,更重要的是为流行小报地摊刊物乃至时装影视剧提供了耸人听闻和缠绵伤感的永远话题。 当时我们的文化概念是不包括大众文化或叫消费文化的,也没有娱乐这个词,一提娱乐好像是下下棋,打打扑克,单位搞个舞会,自己跟自己找点乐儿。当时右派作家咸鱼翻身,争当“重放的鲜花”;知青作家头角峥嵘,排着队上场;谢晋的电影观众数以亿计;张暖忻郑洞天谢飞吴天明都是新人,每部戏都能轰动一时;随便一个作家或者导演随便一出手都能给人带来一个新观念和新感受。滕文骥在《生活的颤音》还是《苏醒》中让高飞和陈冲正经接了一个吻,便成了那年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喧嚣得一塌溯涂。这还仅仅是开始,文学上“伤痕”“反思”“寻根”之后紧紧跟着“垮掉的”刘索拉徐星,莫言这样的“魔幻中国流”,马原这样的文体革命之父。在王蒙宣布“文学失去轰动效应”之后,还应声而起池莉方方刘震云等人领军的“新写实主义”,苏童余华格非孙甘露等人的“先锋文学”。那时兄弟的“痞子文学”八字还没一撇,正在家里急得团团转。 电影方面,吴天明高就西影厂厂长,钟惦斐给他指了方向:要摘中国自己的西部片。也就在张暖忻他们那拨“第四代”刚红透,一眨眼的工夫,“第五代”出手了,陈凯歌的《黄土地》和张军钊的《一个和八个》一下打破了中国人的欣赏习惯,接着是田壮壮的《盗马贼》《猎场扎撒》犹如大耳贴子似地贴在中国观众的脸上,扇晕一个算一个。那时大伙也算是群情激愤,特别是田壮壮说了那句“我的电影是给下一世纪观众拍的”之后。有意识地和大众保持距离,就是不为人民服务,还给嚷嚷出来,田壮壮是连作家带导演中的头一个。这个架直到张艺谋拍出《红高梁》才算打完,第五代走出象牙塔,谢晋谢幕,中国观众又被带入了新一轮的狂欢。 好像这还不够乱,流行乐坛又在一片西北风声中沸腾了。在我印象中那都是一年当中前后脚的事儿,刘欢田震那英抗天模王迪孙国庆联抉出道,人民群众一点精神准备都没有,崔健又横空出世了,哑着大便干燥嗓儿一吼,竟如天上下刀子,纷纷击中中国人的麻筋儿。他还不是单一个人,看见他的同时也看见了他身后一片摇滚队伍,黑豹唐朝眼镜蛇什么的,早埋伏在我们周围,一声炮响,杀声四起,刀兵齐出。 整个八十年代,我们是在目不暇接的文化盛宴中度过的,一个惊喜接一个惊喜,这时的港台文化只是一片曼妙的远景陪衬,只有当我们静下来的时候才能听到它们发自角落的袅袅余响。我听到它们的音乐在播放,看到它们的电影在上映,也见到路边书摊摆着它们的小说,从设想过这也是文化范畴内的东西,即便是有些人的作品哄传一时,也认为是小孩子的爱好,中学生的激动,并不把这视为成年人应该关心的事。在这儿,我想应该做一个区分,香港和台湾在我眼中是有高下的。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在当时我是可以干脆认同的,说台湾也没有值得一提的文化表现我十分犹豫。尽管我有顽固执勤的信念相信我们的文化在华人文化圈中是最优越的,但要说我从没被台湾流传过来的东西打动过也太不凭良心。 台湾人是后来的。他们人进大陆前,已先声夺人。我指的是邓丽君的歌。我最早听到她的歌是《绿岛小夜曲》和《香港之夜》,录在一盘质量很差的磁带上,买录音机搭过来的。那时我们这儿还在声嘶力竭地玩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很优美的情感也只会高亢尖利地表达出来,听到邓丽君的歌,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人性的一面在苏醒,一种结了壳的东西被软化和溶解。后来是侯德健、罗大佑,他们给我的耳朵定了一个标准,就是好歌确实不仅仅是悦耳,也有那个文学性,即对人内心深处清脆的打击。我得说他们丰富了我的情感。他们的歌是那种可以使你停下来对自己多看两眼的东西。侯、罗是流行音乐中的超凡脱俗之辈,除了摇蹬,我们这儿还没有能跟他们比肩而立的人物。 还有李昂,比她稍逊的白先勇,他们是我读过的并认为是小说的为数不多的台湾作家,也许还应该加上陈映真,只是我读他的东西不多,无法论及。还有两个女子也不能不提,一个是席慕容一个是那个著名的三毛。她们的东西我不觉得有力量,较真儿地说那是次一等的文学,精神容量和感染程度相当于好的流行音乐,李宗盛童安格那一级,但我忘不了读她们东西时作为一个读者所受到的单纯的感动,那是使人想变小变透明的感动。她们的文字有水晶般的效果,能写出那样的文字也是才女了,也许我们还要十年,到八十年代出生的作家出现,才会有这副文笔。 电影,当然要数侯孝贤杨德昌蔡明亮这批人,他们的创作和我们这儿的“第五代”可说是交相辉映,各不相让。蔡明亮的《爱情万岁》的作品气质更接近我们这儿的“第六代”,不那么宏大,找那个民族魂,更城市,更个人。依我之见,李安也应该算他们一伙的。对城市、现代化、现代化条件下的城市中的人与人关系,他们集体显得比我们的导演更有感受,把握经验也更充分,已经先我们一步跳出了中国人的仪式化的生活表象。 老实说,我对台湾人的印象一直比香港人好,也许因为他们讲国语,很多人本来也是大陆过去的。我接触的台湾文化人,他们对中国文化的认真甚至在我看来都有些迂阔,那种方朴诚恳在大陆也是少见的,人好在骨子里,不但可以一起做事也能玩到一起去。纽约有个台湾来的华人导演叫皮特—王,居然一日京片子,跟他聊天聊老北京的事儿会感到自己是野的,外来的,这个时候就有强烈的感受:大家的文化背景是相同的。甚至那些台湾商人,也比香港商人多一些豪气,喝起酒来很仗义,当然也没准儿我接触的那几位正巧都是黑道来的。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即便是在热闹自大的年代,我也隐隐感到了来自海外华人文化的冲击,只是不能正视它,就本能而言,我倾向于忽略、贬低那些非本地的陌生的文化形态。 2 到了九十年代,仿佛一夜之间中国就进入了消费时代,大众文化已不是天外隐雷,而是化作无数颗豆大的雨点儿结结实实落到了我们头上。我并没有意识到一个新时代已经到来,仅仅认为是经济繁荣后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我的文化观仍停留在过去,即认为文化是少数人的精神活动,非工业的,对大众是一个给与,带领和引导的单向关系,而不是相反。我依旧蔑视大众的自发趣味,一方面要得到他们,一方面决不肯跟他们混为一谈。不管知识分子对我多么排斥,强调我的知识结构、人品德行以至来历去向和他们的云泥之别,但是,对不起